人大代表质疑尿歪罚款“一纸空文”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在便器外便溺,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在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提出将处以100元罚款。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便器外便溺要罚款,也就是网友戏称的“尿歪罚款”条款,在征求意见阶段饱受争议。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尿歪罚款”说到底就是一纸空文。“现在连执法主体都未确定”,杨剑昌强调,公厕管理员不能够成为执法者,如果管理员贪没罚款怎么办?在执法程序上,更难以回答谁来执法、如何执法、怎样取证等一系列问题。杨剑昌直言,该条款与公民的隐私权相冲突,便溺本是极为隐私的事情,市民的隐私权应当受到尊重与保护,政府总不能在公共厕所装个摄像头吧。
对于公众的类似质疑,深圳城管部门回应,目前这一处罚主要是约束教育,并不会真的装摄像头取证。
全市公厕免费开放 违者罚款
除了“尿歪罚款”,该《办法》还提到,深圳公厕将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并且不能擅自停用,违规的将罚款。其中:公共厕所的产权单位收取费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开放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擅自停用公共厕所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恢复使用,每擅自停用一天处500元罚款;擅自拆除公共厕所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重建,处2万元罚款,逾期未重建的,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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