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一种手段。恰到好处的评比与表彰,能够激发相关部门与人员的工作热情,促进工作的开展、落实;能够树立好的典范,传递“正能量”,带动其他群体积极上进,推动事业的发展。
然物极必反。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过多过滥,就会成为社会公信之毒,尤其是一些未经批准、私自设立的违规评比表彰活动,拿钱买奖、乱发财物、变相摊派,甚至演变成一些干部谋取政绩的形象工程,不仅背离了制度初衷,干扰了工作秩序,还会造成行政浪费,助长腐败之风。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一直在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进行清查、清理、规范,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是“按倒葫芦浮起瓢”,归根结底,在于“利益”二字。作为主办者,可以此向上级财政申请活动经费,向下级单位收取参评费用,光明正大地赚一笔;作为参与者,可以“报上见字,电视露脸,电台听声”,还能在年终总结政绩时添一笔。有这样好处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怎舍得放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大幅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用“四个一律”扫除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割韭菜”现象,体现了转变政府工作作风的姿态。我们乐于看到评比表彰评估项目数量的减少,更寄望于斩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利益链,改变单纯向上负责的行政工作模式,引入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彻底荡除某些官员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评奖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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