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7月23日电 河南一老人因为在自家院里种了850株罂粟当菜吃,日前,被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间,河南省滑县高平镇大庙村年近80岁的老人翟某在自己院子内堂的一片空地上,非法种植罂粟数百株,用于平时自家食用该植物的叶子。2013年5月21日,高平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时发现翟某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共计850株,并将该罂粟全部铲除。
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某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罂粟仍非法种植,且已超过500株,核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翟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系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对其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遂作出以上判决。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