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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违规横穿马路被查要公开曝光 引发侵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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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28 12:20:35  来源:  


绝大多数市民自觉走斑马线

绝大多数市民自觉走斑马线

  今年3月中旬以来,凯里严查过路违法行为,过路不走斑马线或闯红灯被查获的,将在媒体和网站上曝光。曝光内容除了介绍违法人员姓名和单位之外,还有照片和图像。对于这种曝光的做法,一些市民和网友拍手叫好,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曝光信息图文并茂

  据了解,这些曝光信息主要在黔东南日报、黔东南电视台及黔东南信息港上发布。
 

  3月27日,记者在黔东南信息港的“曝光台”栏目看到,这些曝光信息总计13期,共有107人被曝光,每期被曝光的人数不等,最少只有3人,最多的则有十多人。

  这些曝光信息,可谓图文并茂。文字部分载明的是违法行为人的姓名、单位等;图像部分展示的则是他们被抓拍到的形象。

  记者注意到,被曝光的有打工人员,也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黔东南州公安局、黔东南州医院、施秉县科技局、黄平县林业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石油公司等。

  从照片上看,被曝光的行为人“动作语言”非常丰富,有的在抽烟,有的在打电话,有的在开车门……

  在第二期被曝光的市民中,一名男子伸手挡住了相机镜头,但还是露出了半边脸。凯里园林处的一位被曝光的干部身着制服……有网友毫不客气地说:“这个也可以看到凯里执法人员的素质了”。

  被曝光者张小姐(黔东南州医院的护士)是因为没走斑马线而被实名曝光的。她说,对公开曝光的做法没意见,毕竟是自己的错误行为所导致。“我想说的是和同时横穿马路的有好几人,却只有我被抓,这很不公平。”张小姐说,她建议交警要规范好自己的执法行为。

  此外,一些被曝光者对斑马线的设置有意见。比如,黔东南州医院后门的斑马线,大家就感觉设置不合理,远离医院的出口,市民从州医院走出来去乘坐公交,得走一段路。“所以,一些市民舍远求近,横穿马路。”张小姐说,斑马线不能给市民带来方便,那就是不科学的斑马线。


横穿马路的情况客观存在

横穿马路的情况客观存在

  据了解,这些被曝光的人员,主要存在两种违法行为,一是过路不走斑马线,直接横穿马路,二是过斑马线时闯“红灯”(即人行横道指示灯)。

  在路面上执勤的交警发现过路市民存在这些违法行为后,即用执法记录仪公开拍摄记录,并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或介绍身份信息。

  记者走访发现,过马路不走斑马线在凯里的主干道极为鲜见,但在一些次干道或小巷道,还是存在的。比如黔东南州医院后门处以及火车站等。而过斑马线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出现的频率要比横穿马路高得多。

  除了曝光

  还要通报相关单位

  记者从凯里市交警大队获悉,曝光违法行为人的措施是在今年3月10日左右开始执行的。“之所以要推行这项措施,是要配合凯里市的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民素质。”凯里市交警大队督察中队的负责人刘庆说。

  根据相关的工作方案,被曝光者因违法行为被抓获之后,除了公开曝光,交警部门还将相关信息资料报送到凯里文明卫生城市的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

  若被曝光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人员的,无论工作地点在凯里市还是在市外、甚至州外,创建办均要将情况向被曝光者的单位进行通报。

  “除了‘国’字号单位,信息通报范围已经扩大到了星级宾馆。”刘庆说,如果星级宾馆的工作人员也因存在违法行为被曝光,那将影响到宾馆的文明创建考评甚至升级考评。

  据了解,不少单位接到凯里“创建办”的通报信息后,很重视,以各种方式对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有的单位的批评教育工作还是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开展的,借此让更多职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当然,也存在曝光信息不准确的情况。截止3月25日,黔东南州医院被曝光的职工就达到了5人之多,成为了“违法典型”。

  为此,记者“慕名”到该院采访。院文明办的胡副主任说,被曝光的5名职工,经核实,只有2名是州医院的,其余的3人,身份不明。“肯定是交警部门弄错了。”胡副主任说,为此,州医院将进行申诉。

  就这样的情况,刘庆说,有的违法人员被抓现行后,利用身份证不随身携带的“便利”(也有携带身份证但不愿提供的情况存在),隐瞒自己的身份,或者采取说谎的办法“嫁祸”给其他单位。

  “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今后我们一旦查处到未带身份证的违法人员,均要带回交警大队进行核查身份。”刘庆说,就此,他欢迎市民多提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

  律师认为

  公开曝光不侵权

  据了解,凯里市公开曝光违法行为的举措在市民、机关干部和广大网友中引发热议。

  一些市民和网友对曝光的做法表示支持,理由是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出奇招、狠招才见效果。“这样的曝光好,但要长久坚持才会有效果。”家住凯里营盘坡的李大妈说。

  市民陈小姐也支持公开曝光的做法,但她希望交警在执法是态度要好一些,更要注意自己作为交警的一言一行,因为她亲眼见到个别警务人员横穿马路拍摄市民违法行为。

  公务员杨先生认为,市民和外来游客过路不走斑马线,可当场指出来,并严肃批评教育,给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动不动就曝光,反而会影响到凯里的文明形象。“况且,市民反映一些斑马线设置不科学的问题,也是实情。”杨先生说。

  黔东南州医院后门一商铺的老板说,横穿马路被实名曝光的办法效果不理想,因为他发现目前还有不少人在他的商铺前横穿马路。

  记者查阅网友评论时发现,多数网友则对此持有怀疑态度,质疑曝光的做法侵害了被曝光者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随意曝光别人是‘法盲行为’,凯里市的做法过头了。”一位匿名网友说。

  那曝光的做法是否正如多数网友所说属于侵权行为呢?

  就此问题,记者走访了贵州贵信律师事务所的任明胜律师。任律师说,一般性侵权行为有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等。

  从交警曝光违法人员的情况看,显然是无法满足侵权条件的。仅“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一条,它就满足不了,凯里交警的做法是根据凯里市政府的要求创建文明城市的一种管理行为,在主观上谈不上有过错。(陈莉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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