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司法干警管理,全面改进司法干警工作作风,为全县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发挥司法部门应有的作用,镇远县司法局出台了《镇远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干警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二十八条规定》,并以局党组文件印发到局机关科室和12个乡镇司法所。
该《规定》从上班工作纪律、请销假、警车管理、下村帮扶工作、财务管理、规范执法、公务接待等方面,细化为二十八项具体操作条款,并明确了违反相关条款的责任追究规定。(郑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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