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从江县残联筹集资金2.435万元,帮助487名未列入五保、农村低保和计划生育资助对象户的农村持证残疾人,解决2013年新农合参合资金,让他们免费享受到国家在看病就医上的惠民政策。
据介绍,该县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实行个人免费参加新农合政策,基本保证了参合残疾人“大病能有依靠、小病能有补助”,尤其使身处交通不便的山区残疾人能就近进行诊断和治疗提供了保障。(吴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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