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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518名新农合大病患者将获二次补偿2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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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12 10:10:16  来源:  

  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和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2月24日,从江县新农合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二次补偿的通知》,启动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工作,将2012年度参加新农合患重大疾病住院按80%以上予以报销后,自付费用累计仍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参合患者,纳入大病患者二次补偿范围。

  据介绍,此次二次补偿的标准按自付费用的40%予以补偿,不设封顶线。资金来源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中提取。凡符合补偿条件的参合农民,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填写《从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二次补偿申请表》,交乡镇、村(居)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并公示7天后,于3月15日前交乡镇合医办审核,并经乡镇新农合领导小组复核后,于3月20日前报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经审核审批后通过“一折通”补偿给参合患者。

  3月11日,从该县新农合中心获悉,据初步统计,该县2012年度新农合二次补偿政策将惠及518人,补偿金额225万元,其中贯洞镇潘今滚村一名急性肾功能不全上消化道出血患者二次补偿费用达4.34万元,为全县获二次补偿最高者。(贾传相 吴德军)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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