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2月21日从中共雷山县第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该县推行民生资金“6331”监督机制。
“6331”即:采取发放、签领由发改、财政、审计、发放方、受益人、利益相关人等6方会签,下拨发放过程实行申报、审批、结果3榜公示,州公布到县、县公布到乡、乡公布到人3级公布,以1本“一折通”支付到群众手中。(唐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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