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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法院:“五明确五重在”加强调研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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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2-21 09:33:59  来源:  

  新春伊始,为切实落实中央、省委、州委“要改进新闻报道”的精神,锦屏县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2013年《调研宣传奖惩办法》,“五明确、五重在”加强调研宣传报道工作。

  明确调研、宣传任务,重在减轻干警工作压力。该院结合各业务办案庭的工作实际,适度下达年度部门、个人的调研宣传任务,从而使广大干警有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审判实践工作中,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构建和谐的社会。

  明确奖励范围,重在提高广大干警写作的积极性。对于年度被党报党刊、政法报刊、电视媒体采用的调研文章、新闻宣传稿件,年终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调研、宣传成绩的突出的,年终还可评为单项的调研、宣传先进个人,在年终总结会上与年度先进工作者一并予以表彰,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写作的积极性,同时对不积极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的惩罚。

  明确调研、宣传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重在区别对待。该《办法》规定,调研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与干警工作业绩一并存入干警个人档案,在推荐、选拔任用上,院党组对于调研宣传成绩工作突出的,优先考虑,从而使“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能尽其所才,发挥所能。

  明确调研、宣传专职人员,重在日常督促催办。该院明确调研宣传专职人员,负责调研宣传年度计划,日常工作的督促和催办,保证此项工作有序进行,从而确保年度调研宣传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明确审批程序,重在保证调研、宣传的质量和效果。该院明确规定,调研、宣传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外报送,特别对宣传更是严格把关,要求正面报道,投稿党政、政法主流报刊。

  该院调研宣传工作,严格按照上述行之有效的“五明确、五重在”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成效。在2009年-2012年连续四年的调研、宣传目标考核中,该项工作均获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有力地促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刘荣廷)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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