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7日从镇远县交警队获悉,为减少甚至避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镇远县以村为单位,为各类车辆建立档案,要求所有归档车辆外出时,车主或驾驶员必须向村干或交通协管员“打招呼”。
据介绍,镇远县目前有在册二轮摩托车9000余辆,低速载货汽车4000余辆,拖拉机600余辆。这些车辆,大部分在农村使用,如何对这些车辆实施有效的监管,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呢?镇远县交警部门经过调研决定发挥村干和农村交通协管员的作用,通过建立车辆档案等方式对各村的车辆实行监管。
在具体的工作中,各村组织村干、交通协管员对村内各类车辆进行排查,并建立档案,档案登记内容包括车辆图片、车型 、牌照、使用年限、曾经出现的故障情况、买卖转手情况以及驾驶员的明确信息等。值得一提的是驾驶员有酒后驾车先例的,档案将如实记录,事后对村干和交通协管将对相应的驾驶员进行重点监管。
车辆档案建立之后,村委会自留一套,另外复制多套送交当地派出所、政府以及县交警大队保管备查。
在建立车辆档案的同时,各驾驶员要驾车外出,特别是装载一定数量的乘客外出,必须向村干或交通协管报告。而村干或交通协管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必要检查后,才予以放行。检查的项目包括车辆是否超载、车辆是否有明显的安全隐患、驾驶员是否有饮酒行为等。
若遇到赶场天,村干和协管还抽时间上路,在本村辖区内对驾驶员的驾车行为实施监管。
据了解,对车辆进行归档管理后,镇远县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大为减少。进入2013年以来,在乡村道路上尚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报告。(罗茜 李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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