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有民政医疗救助的话,我恐怕现在就不是这个样子了!”蔡认群遇人就夸雷山县实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带来的好处。
现年67岁的雷山县丹江镇长丰村村民妇女蔡认群,2011年2月因患上甲状腺恶性肿瘤,在贵州省肿瘤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8.8万元,2011年除新农合报销4.8万元外,县民政部门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万元,去年又得到医疗救助资金8519元。
雷山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于去年8月开始启动,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救助对象为因患重特大疾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较大的住院医疗费用而陷入经济困境的城乡困难家庭人员,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一次救助数额最高可达10万元。据悉,截止目前,该县发放疾病医疗救助金额达228.1万元,受救助对象为702人次,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金额为116.54万元,救助对象达242人,占救助对象总人数的34.47%,大大为切实减轻城乡困难群众我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实惠。(潘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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