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让全县广大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雷山县工商局与全县177户烟花爆竹经营户签订了文明经营承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在经营中承诺:落实许可制度,亮证、照经营;宣传法律法规及雷山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在规定地点贮存销售,设置安全缓冲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张贴警示标语;向销售对象宣讲烟花爆竹安全使用方法,指导消费者储存和燃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在禁止鸣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内不销售烟花爆竹;不在非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爆竹等承诺。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作出努力。(杨华 陈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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