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从江县为解决微企资金困难,增强微企发展信心,促进微企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了《从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创办微型企业,经审核合格后,省州县三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助资金5万元,第二年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将再次追加5万元。
到12月底止,共对150户微型企业每户补助资金5万元,共计750万元。(从江县财政局 吴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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