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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严禁中小学寒假补课 “破禁”可撤校长职务
作者:李烨昂发表于:2013-01-29 13:15:30 来源:贵网 』

  寒假来临,近日,贵州省教育厅专门下发通知再次重申,禁止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已作寒假补课安排的,一律立即停止;在职教师在寒假期间,不得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

  此前,省教育厅发布了2012-2013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对各种类型学校开学及放假时间做了明确规定,提前开学、推迟放假等行为将被查处。

  在昨天下发的通知中,省教育厅强调各地要充分发挥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将禁止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纳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对违规办班的,要立即停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通报本地所属学校;对办班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销校长职务,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对区域出现大范围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省教育厅将通报全省,并提请有关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同时,各地要及时报告禁止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及时报告当地查处违规补课行为情况。对隐瞒不报和省督察组随机督察出的问题,要按照谁属地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问责。

  另外,在“控辍保学”方面,教育厅也要求全省各地要认真落实县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班主任(七长)“控辍保学”责任,认真抓好寒假期间返家过节的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并防止在校学生被带走出现新的辍学。

  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擅自提前开学、推迟放假及随意停课、补课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开学和放假时间的,须由市(州)教育局提前向省教育厅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

  2012—2013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我省中小学最晚放假时间为本月26日,最早开学时间为下月18日,即正月初九。小学1至6年级的放假时间最长,从本月12日至下月26日,共计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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