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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告百度要求连续7天首页道歉赔偿 下周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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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07 09:07:15  来源:  


  7月6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韩寒状告百度一案将于7月10日在该院开庭审理。韩寒指责百度文库存在大量侵犯其著作权的文档,要求法院判令百度关闭百度文库,连续七天在百度首页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韩寒起诉书内容:

  原告韩寒是当代著名的青年作家、音乐创作人,也是作家维权联盟成员之一。《像少年啦飞驰》等三本书是原告创作的作品,一上市面就深受不同群体读者的喜爱。百度文库是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供网友上传、在线阅读、下载小说、文件、资料等各类文档的网络平台。网友上传文档后,被告将文档编辑称网络平台要求的格式供用户在线阅读或付费下载。2011年,原告发现多个网友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像少年啦飞驰》等三本书上传至百度文库,并分别建立了多个文档,供在百度文库注册的其他用户付费或免费下载。发现上述问题后,原告多次致函被告,要求立即停止侵权、采取措施防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但被告敷衍了事,到目前为止,百度文库中还存在着大量侵犯原告著作权的文档存在。

  被告作为专业的文档分享网络平台,为了经营业绩的增长和吸引更多用户的关注,并以此作为吸引广告客户在百度投放广告的卖点。在明知作品的著作权人为原告的情况下,对网友上传的作品是否取得合法授权不加以审查,而直接对上传的作品进行编辑加工,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下载和阅读,以此来增加用户量和广告投放量,获取经济利益,其行为侵害了原告对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据此,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再次发生;判令被告关闭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判令被告持续7天在百度网站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6万余元。(记者 李婧)
 

责任编辑:邹亚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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