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从江县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12-16 09:15:33  来源: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从今年11月25日至2013年5月31日,从江县将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省、州统一部署,该县及时制定了《从江县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11月2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的范围是县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重点是各乡镇的煤炭企业、砖厂、沙石厂、小作坊等。对用人单位有无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有无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有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有无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情况,有无非法使用智障人员的情况,有无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隐患的情况,有无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工资支付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及时依法查处。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结合全县产业特点与执法经验确定易发生侵权行为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大对各类砖厂、煤矿、矿山、小作坊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要严格执法,加强配合,按照部门工作职能,对执法责任区域内的用工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用工单位的基本信息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要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部署、方案要求,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执法检查不留死角,取得明显成效。(大山苗子)

责任编辑:唐旭【收藏】
上一篇:从江县六措并举扎实抓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下一篇:从江:8万困难群众受益“医疗救助”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