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22时许,正在从江县洛香收费站执勤的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六中队民警潘年广、龙安洲接到群众报警,洛香镇街上一家民房失火,火势正在蔓延,如果不及时扑救,后果不堪设想……
接警后,该中队负责人蒙培林迅速召集中队全体民警奔赴洛香镇。
失火地点位于洛香镇街道的十字路口附近,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发生火灾的四楼民房浓烟滚滚,楼下的街道周围布满了很多围观的群众,蒙培林担心如果火势继续蔓延,房屋将可能倒塌的严重后果,立即将民警分为三组,一组民警杨斌、协勤潘福生,负责疏散围观群众和维护交通秩序。二组民警由李洪东和何文兵组成,负责联系收费站洒水车赶到现场,并指挥洒水。蒙培林则带领潘年广、龙安洲、韦阳铭、杨克军冲上与火灾的四楼比邻的楼顶,协同洛香镇派出所和群众一起展开救火行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扑救,虽然火势慢慢退下来,但是始终没有完全被扑灭,且浓烟越来越大,民警潘年广怀疑失火的房间里可能还有易燃物品,于是叫上中队民警龙安洲一起从楼顶跳进失火的房间里,原来,在房间的角落里放着一大堆干燥的柴火,因为被瓦片盖住,水根本洒不到柴堆里,于是,潘年广和龙安洲用胶管从水龙头里接水洒向柴堆,并用木杆将柴堆分散,最后的一片火势终于被彻底扑灭。(韦阳铭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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