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敏洞乡家境贫寒的黄应陈(化名)在省外参与盗窃后回到家中,在其小叔的劝说下到当地派岀所投案自首。
黄应陈(化名),男,20岁,小时候父亲去逝,因家境贫困,今年年初一人外岀南下打工的他,家里只留下母亲和一个妹妹二人在家。9月下旬,黄应陈因受他人蒙骗参与盗窃,事后,黄应陈(化名)觉得不对劲,又怕长期被他人拉“下水”,只好回老家。11月上旬,叔叔黄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耐心说服教育,亲自将亲侄儿送到当地派岀所投案自首,以减轻罪刑。叔叔在刚做出劝子投案的决定时,立马遭来亲戚们不理解的责怪,还说:“虎毒尚且不食子,叔叔不是人,那有送自家人去投案的”。后经黄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了亲戚们上了一堂法律教育课后,终于说服家人,从而出现了亲小叔送侄子投案的一幕。(粟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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