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笔者从从江县地税局获悉。自年初该县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到2万元以来,辖区内的95%个体纳税户因起征点达不到2万元而享受免税政策优惠,年减免税收39.6234万元,减负面达九成以上。
年初来,为切实加强对不达起征点户的清查和管理,该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该项工作全面落实。一是加强发票管理,以票促管,根据不同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确定未达起征点户不同的定额与发票配比额度,同时加大在发票报验环节的检查,发现超定额超起征点情况按发票额征收税款;二是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加强对不达起征点户特别是处于邻界点户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的日常调查,及时掌握生产经营状况;三是充分发挥协税护税机制作用,通过国税、工商、社区等有关部门,定期获取有关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对达到起征点条件的重新进行定额评定。
据悉,截至目前,该县管辖的个体未达起征点户共有1448户,调整定额37户,增收税款1.8万余元,其中34户原不达起征点户晋升到达起征点户档次。(韦金成 赖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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