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劳模和先进工作(生产)者收入偏低或没有收入等问题,黎平共为该县27名国家和省劳动模范发放2012年津贴补贴32400元。
近年来,黎平县积极做好劳模的各项管理工作,广泛营造了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从工作、生活和精神等方面给予关心,严格执行劳模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保证各级劳模及时、足额地领到津贴。并将劳模的生活困难补贴由原来的960元每年提高到现在的1200元每年,适当改善了劳模的生活状态,广泛激发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撤县建市”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工作之中。(杨理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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