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笔者从从江县科技局获悉。日前,由县知识产权局牵头,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按照《从江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从江县香猪地理标志产品和产品专用标识的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对从江香猪特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从江香猪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肉制品加工厂及销售门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从江香猪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保质期限、标签、标识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重在宣传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和保护地方特色食品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针对从江香猪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门面里的包装盒存在过期情况,执法组当场责令违规产品下柜,并耐心指导其办理使用从江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的相关手续。
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规章制度和从江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的认识,从而规范了从江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训的管理和使用,收到良好效果。(劳维 欧阳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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