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从江县停洞镇政府获悉,该镇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当地群众60余年的“九脑山”林权纠纷。
据介绍,解放前,“九脑山”因属架里片高坎、摆横、污昔、党略、长寨、架里等8个村的9个自然寨共同所有而得名,总面积3000余亩。解放后,停洞区架里公社组织该公社8个村群众到该山栽种杉树,并成立公社林场进行管护。林木成林砍伐后,由于没有及时将该山分割到村,附近群众各自在该山栽种杉树、水果等作物,经营秩序较为混乱,多次引发矛盾纠纷。
2008年国家实施林权制度改革,镇政府曾多次组织架里片区8个村对该山权属进行调解,因未能形成统一意见,林业部门决定暂时进行整山勾图,未予具体颁证。
近期,多数群众申请到该山砍伐杉树建房。该镇与林业部门磋商后,召集高坎、摆横、污昔、党略、长寨、架里等村村民代表进行协调处理,最终达成协议:一是同意给予适宜砍伐户办证,只限林木,未管山权,期限1年,过期仍未砍伐完毕的,收回林权证,林地收归集体;二是砍伐后空地不再留给个人栽种,林地收归集体,欲继续经营者需与集体签订协议,实行收益分成;三是所有个人经营者,今后逐步收回集体经营,林木未砍伐者待成林后需一次性采伐完毕,山权交回集体,不允许个人留置占用,具体林地权属另行协商解决。
本次林权纠纷的成功调解,既解决了群众建房的木材所需,又规范了林木采伐规程,还明确了山权走向。(从江县委宣传部 谌鸿溪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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