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 在北京颁奖。全国共有60位传承人获得此奖,黎平县侗族大歌传承人吴品仙名列其中。
“薪传奖”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面向中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为表彰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而设立的专业奖项。“薪传奖”获奖人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推荐或专家提名,并经主办单位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著名专家评审确定。“薪传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可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奖杯及奖金2万元。这次“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从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遴选出60人进行表彰,贵州侗族大歌优秀传承人吴品仙成为其中之一。
吴品仙于2008年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她从小受到侗族大歌的熏陶,在其师傅吴婷慧的培育下,13岁就考进黎平县“民间合唱团”,1959年7月,被选入中央民族歌舞团当演员,后回黎平乡镇从事文化艺术工作至1996年退休回家。吴品仙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自己钟爱的侗族大歌事业上来,为保护、弘扬侗族大歌作出了突出贡献。(那志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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