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州国税局消息 为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认识,国税系统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小型微型企业领购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免收的发票工本费种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过防伪税控开具的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免收对象主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划分类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免收发票工本费。税务部门将对征管软件进行统一推广,实现对小型微型企业进行统计标识的功能,切实加强发票使用的辅导和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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