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8日15时35分,黔东南榕江县消防大队接到“120”急救中心求助,称一男子轻生自杀,从三十余米高的榕江二桥跳下,摔落在江中央的浅摊上,伤势非常严重,生命危急。接警后,大队迅速出动10名官兵火速奔赴现场。
15时40分到达现场后得知,该男子从桥上跳下摔落在河滩上后,并没有死亡,而是在痛苦的呻吟,现场群众见状随即报警,“120”医护人员到达后,立即对该男子实施现场紧急救治,可该男子坠落的浅滩处于江水中央,医护人员只能勉强涉水到事发地点实施急救,根本无法将该男子转移,而该男子由于伤势过重,需立即转移至医院实施抢救,否则将危急生命。得知这一情况后,现场指挥员立即命令4名业务素质过硬的战士,携带轻型安全绳,肢体固定器,救援担架,涉水渡江,对伤者实施救援。
官兵们涉水到达浅滩后,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小心翼翼地将该男子抬上担架并固定。面对湍急的江水,湿滑的河床,官兵们一方面要与时间赛跑,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转移伤者才能有更多生的希望;另一方面,由于伤者伤势过重,消防官兵要尽量减小动作幅度,减少担架摆动,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消防官兵只能一步步在刺骨、湍急的江水中探步前进。官兵们的手紧抓担架,每一步都格外谨慎,如果此时不慎踩滑或被江水冲倒,担架上的伤者将有生命危险。刚才还吵嚷的围观群众此时都安静的屏住了呼吸,焦急地注视着官兵的救援行动。
通过官兵们的奋力营救,16时15分,该男子被及时转移至医院实施抢救。(张正特 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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