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生活网讯 “3.15”前夕,凯里经济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燃放烟花被炸伤投诉,消费者获得经济赔偿2万元。
凯里大风洞乡施某拿出春节前从凯里市经销烟花爆竹点购买的礼花,在自家门前逐个燃放。不料,一枚名为“49发龙腾”的礼花突然发射,将施某击倒在地。经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医生诊断:施某面部轻度烧伤,须住院费、医疗费等2万多元。于是,施某向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马到销售单位和出事现场进行调查。销售单位获悉此事后非常重视,立即与湖南省醴陵市某生产厂家取得联系,该厂也迅速派人来到事发地。经查,施某在燃放烟花时没有看说明书,且距离烟花较近,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而销售单位在销售时没有向消费者作出相应的解释,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为此,该区消协召集生产者、经销商和消费者,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反复的调解。于2月28日,三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经销者和生产者共同一次性支付消费者施某人民币2万元,作为受伤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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