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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协议"糨糊"官司真相难查清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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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08 09:55:24  来源:金黔在线  

 

  金黔在线讯 2008年,凯里市民魏英出资3万元与他人合伙销售即开型彩票,后因要求如数退回入股金遭拒,魏英将她认为的“合伙人”诉至法院。3月7日,凯里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罗忠却说,他并不认识魏英,双方的合伙关系更是无从谈起。

  索回入股金引发官司

  魏英在诉状中称,2008年6月,罗忠与省体彩中心签订代理派送即开型彩票合同,成为了该中心的销售代表。由于需要向体彩中心预付现金,罗忠资金不足,便邀魏英入伙,双方遂于2008年6月24日签订了入股协议书。

  协议约定,魏英入股本金3万元,用于给罗忠购买即开型彩票;彩票总销售额1.5%的佣金中,罗忠占75%,魏英占25%。魏英应得部分,罗忠须按月交付。

  协议还约定,双方解除协议时,罗忠应退回魏英入股的本金3万元。

  协议签订后,魏英支付了3万元入股金给罗忠,随后也陆续收到部分佣金。2010年7月后,由于其他原因,罗忠不再是体彩中心的销售代表,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法再履行,因此,魏英要求罗忠退回3万元入股金,并支付其2009年11月至2010年7月期间的销售佣金。但被罗忠拒绝,魏英遂将其诉至法院。

  罗忠对魏英陈述的事实进行了反驳。罗忠说,他与魏英素不相识,魏英是男是女,他不得而知,“又怎能谈到合伙入股呢?”这是其一。

  其二,罗忠说从未与他人签订过合伙协议,魏英出具的协议书上的签字不是他亲笔所写,这其中肯定有“名堂”。

  3万元到底谁拿了?

  魏英与罗忠是否存在合伙关系是本案的一大焦点。

  原告魏英列举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其交纳3万元入股金获得的字据以及证人王权新的证言等。

  王权新(未出庭作证)也是2008年时的省体彩中心销售代表,他自称与罗忠有私下的合伙协议。王权新在证言中称,他受罗忠委托与魏英签订了入股协议书(庭审中未见到相关委托书)。

  记者看到,魏英出示的合伙协议书和交款字据的签字处均有“罗忠”这个姓名。但是,罗忠却坚称这不是他的亲笔。就王权新的证词,罗忠说,他并未委托王权新签合伙协议,也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

  在庭审中,法官也对原、被告双方签订合伙协议的情况进行了调查。魏英说,协议是由她的婆婆代签,所以具体情况不得而知。

  魏英拿出的3万元入股金是不是罗忠拿了也是本案的焦点。

  王权新在证言中还提到,他本人未收取魏英交来的3万元入股金,“应该是罗忠拿了”。

  就此,罗忠反驳说,3万元入股金,他不知,更没有拿,而王权新的证词并未用非常明确的语气说这钱就在他手中,很明显是猜测的。

  2008年时任黔东南体彩工作站站长的梁开平作为原告方证人出庭作证。他说,魏英的家人拿了3万元作为入股金交给他本人,让他转交,但最终是交给罗忠,还是王权新呢?他已忘记了。

  3万元的入股金哪里去了呢?在当天的庭审中始终未能查明。

  真相难查清,原告撤诉

  庭审中,罗忠始终不认可与魏英存在合伙关系和收取入股金等事实。魏英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合伙协议是罗忠委托王权新所签,而要查明本案的事实,须追加王权新为被告。

  罗忠表示反对,法院也不予采纳,建议魏英重新起诉。

  最终,魏英作出了撤诉决定,表示之后将另行起诉,法官宣布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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