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讯 3月1日上午9时,湖南省临澧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离奇的无效婚姻案件,并依法向当事人刘某、潘某送达了判决书。
经查,2010年6月,湖南省临澧县修梅镇男子(36岁)刘某在外打工时与一名叫“杨兰”(约35岁)的女子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当年7月14日,“杨兰”以结婚为前提向刘某索取现金25000元,并与刘某凭各自的身份证在临澧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仅十余天,“杨兰”即携款远逃,下落不明。刘某立即向临澧县公安局报案,临澧县公安局依法对“杨兰”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审核查明“杨兰”的真实身份,并对其进行网上通缉。
2011年8月,“杨兰”被上海警方抓获并押回湖南临澧,经进一步审查,“杨兰”真名为潘兰,贵州省岑巩县羊桥乡人,系某借婚姻诈骗钱财团伙成员之一,早在2006年就已与他人结婚生子,有关潘某的诈骗犯罪,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潘某被迫退还刘某诈骗的现金25000元。
法院认为,潘某婚后伪造身份证,假借“杨兰”之名与刘某登记结婚,客观上系重婚,实际上属借婚姻诈骗钱财的犯罪行为,其与刘某的婚姻关系无效,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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