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夕,凯里市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燃放烟花被炸伤,获得经济赔偿2万元。
凯里大风洞乡施某将春节前从凯里市经销烟花爆竹点购买的礼花,在自家门前逐个燃放,谁知,被一枚名为“49发龙腾” 礼花爆突射过来击倒消费者施某, 经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医生诊断:面部轻度烧伤等,须住院费、医疗费等2万多元。于是,施某向凯里开发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到销售单位和出事现场进行调查,销售单位获悉此事后非常重视,立即与湖南省醴陵市某生产厂家取得联系,该厂也迅速派人来到事发地。经调查,施某在燃放烟花时没有看说明书,距离烟花较近,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而销售单位在销售时没有向消费者作出相应的解释,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为此,该消费者协会召集生产者、经销者和消费者,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反复的调解。于2月28日,三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经销者和生产者共同一次性支付消费者施某人民币2万元作为受伤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杨华 刘文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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