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燃放烟花被炸伤消协调解获赔2万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02-29 14:03:3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3.15”前夕,凯里市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燃放烟花被炸伤,获得经济赔偿2万元。

  凯里大风洞乡施某将春节前从凯里市经销烟花爆竹点购买的礼花,在自家门前逐个燃放,谁知,被一枚名为“49发龙腾” 礼花爆突射过来击倒消费者施某, 经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医生诊断:面部轻度烧伤等,须住院费、医疗费等2万多元。于是,施某向凯里开发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到销售单位和出事现场进行调查,销售单位获悉此事后非常重视,立即与湖南省醴陵市某生产厂家取得联系,该厂也迅速派人来到事发地。经调查,施某在燃放烟花时没有看说明书,距离烟花较近,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而销售单位在销售时没有向消费者作出相应的解释,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为此,该消费者协会召集生产者、经销者和消费者,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反复的调解。于2月28日,三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经销者和生产者共同一次性支付消费者施某人民币2万元作为受伤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杨华 刘文晔)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干部下村当“参谋”农民喜当“土老板”
下一篇:一对苦命鸳鸯的“血色浪漫”(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