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生活网消息 因为感情纠葛,石某手持尖刀将女友的脸划伤。近日,施秉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石某提起公诉。
石某与杨某在中学时确定恋爱关系,2011年9月,石某考上贵阳某职业技术学院,杨某继续在施秉某中学读书。2011年圣诞节后杨某开始疏远石某,并经常在电话里争吵,后来提出了分手。今年1月5日,石某回到施秉,邀约杨某出来谈心把事情讲清楚。石某希望两人重归于好把感情继续下去,两人发生争吵。石某越想越气,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杨某脸上划了一条7厘米长呈“S”状的伤口,经法医鉴定成轻伤。(廖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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