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晚报讯 榕江县古州镇吴家寨的张某夫妇与聂某、程某合伙承包荒地种树和建果园,后因纠纷展开了长达20多年的“马拉松”式的官司。
据了解,1984年,程某与聂某受张某邀约一起造林,并以张某之妻的名义在榕江县承包荒山1027亩。聂某、程某负责出资,张某夫妇负责管理。双方口头约定,程、聂二人占六成,余下四成归张某夫妇。次年,双方又承包旱田和荒坡36。91亩营造柑桔园。
1987年,程某提出对山林和果园的合伙事宜补签协议,因协商未果,程某与聂某、张某产生矛盾,程便终止了投资行为。双方矛盾激化,闹到了法院。1990年,聂某提出分割果园,遭张某拒绝。聂某因此与张某夫妇也发生了纠纷。
1991年,聂某将张某告上法庭,双方“马拉松”式的官司,由此拉开序幕。
1998年,榕江县法院审理后,判令程某、聂某和张某夫妇对山林及果园各占一半。该判决生效后,榕江县法院成功执行。随后,程聂二人将分到的山林出售。至今,该山林几次转手。但张某不服上诉,此案发回重审。
2008年,黔东南州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程某、聂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山林和果园全部归张某所有。
目前,此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但由于山林已转手等诸多原因,此案遭遇执行难。
为此,12月16日,黔东南州中级法院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在榕江县举行了听证会。据悉,听证结果将在之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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