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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气超标案"车主胜诉法院一审判决: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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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25 09:45:3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今年8月30日,凯里市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轿车毒气超标案”,引起广泛关注。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有毒轿车经销单位——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凯里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返还消费者张英才购车费、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等总计63926.33元。

    新车气味刺鼻

    祖孙三口染病

    在庭审中,张英才说,去年5月14日,他在万友公司购得“长安悦翔”轿车一辆,使用近四个月后,他发现车内气味刺鼻、刺眼,“催”人泪下且感觉鼻腔及喉咽不适。就此,万友公司回复说这种气味新车都有,一段时间就会消失。

    于是,张英才和老伴朱大珍继续使用这辆车,每天负责接送上幼儿园的三岁孙儿。但到去年10月,车内气体仍然让人不堪忍受,张英才又向万友公司反映,该公司对他的轿车进行了一次清洗。然而,两个月后,问题更加严重,老张、老伴以及孙儿出现了类似感冒的不良反应,胸闷、心悸、咳嗽、头疼……其孙儿除具有上述反应外,还出现了呕吐现象。张英才再次找到被告,质疑车内甲醛超标。被告以“未经检测,无科学依据”为由,不予理睬。

    今年3月,因体质下降,老张一家三口到医院就诊,医生查明他和老伴患上了“支气管炎肺部感染”以及“肺气肿迹象”,而他们的孙儿则是肾功能偏差。

    3月28日,张英才请有关机构对轿车内的空气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使用近一年的轿车内甲醛、苯、TV0C等五项有毒气体含量超标。就此,老张认定,他们体质下降、病痛不断与此有关,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他一纸诉状将万友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总计7万多元。

    厂家商家称

    轿车通过环保认证

    万有公司和本案第三人,即车辆的生产厂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说,张英才购买的“长安悦翔”轿车是合格产品,通过了国家质量和环保方面的认证。同时强调“凯里爱尚家室内环境服务部”不具备检测汽车内有毒气体是否超标的资质,所以由它提供的检测报告不可信,无法律依据。此外,被告还认为张英才一家三口患病与汽车甲醛超标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从庭审的情况看,张英才拿不出相关证据。

    对此,张英才表示确实未能拿出有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但他认为此时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即由万有公司以及长安公司举证。

    法院一审判决

    商家全额退款

    法院审理查明,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车内空气刺鼻、刺眼等现象,致人鼻、腔以及喉咙均感不适。后来,原告张英才委托凯里市爱尚家室内环境治理服务部对其车进行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检测结论为,车内甲醛超国家标准3倍,苯、甲苯超4.5倍,二甲苯超3倍,车内无氨气,TV0C超1.8倍。

    法院认为,张英才购买的轿车经检测车内有害气体超标,说明该车室内存在缺陷,与张英才一家三口诊疗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采纳了张英才举证责任倒置的诉求,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万友公司以及长安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原告所购车辆室内有害气体未超标,未能举证证明三名原告身感不适到医院诊治与使用车辆无因果关系,故其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日前,凯里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万友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张英才55900万元购车费,3583元车辆购置税,4443.33元保险费,总计63926.33元。张英才则将自己购买的车辆退还万有公司;判令万友公司、长安公司一次性赔偿医疗费747.50元、736.6元和483.90元,总计1968元。此外,法院还判令万有公司和第三人一次性连带赔偿张英才检测费800元,调解费1200元等。(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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