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施秉县交警大队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无证驾驶人员。
11月22日11时46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凯(里)施(秉)线79公里520米处(施秉建设银行门口)时,发现一大群人围在路边,经下车查看得知,这里刚刚发生了交通事故。民警立即控制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勘查事故现场,并询问事故当事人事故经过和检查当事人相关证件。
经查,当事人雷某(黄平县谷陇镇青塘村六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施秉城区红卫桥处经行文化街向福乐多超市方向行驶,当行至建设银行门口处时,因操作不当,与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汽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在询问过程中,雷某有饮酒嫌疑,但拒不配合对其进行的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测试。民警当即采取措施,现场拍照、采样取证,撤离现场,恢复交通通畅;并将雷某带到施秉县人民医院提取静脉血样,拟送酒精含量鉴定。
目前,县交警大队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先对雷某作出罚款200元和十五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待酒精含量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罚。 (唐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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