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讯 因与上司有矛盾而找朋友报复,认为朋友受欺负而打抱不平,结果,出了“恶气”却没了自由。近日,施秉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刘强、谭军、吴永胜批准逮捕。
刘强系施秉县恒盛公司员工,因工作上的原因经常被班长黄某责骂,甚至克扣奖金,对此,他耿耿于怀。今年10月20日,刘强与朋友谭军、吴永胜一起喝酒,向朋友诉说自己的苦衷,请朋友帮忙教训一下班长。谭军、吴永胜听后,也感觉这个班长该教训。三人经过商量后,吴永胜用公用电话打给黄某,以帮忙介绍其进厂为由约黄某在恒盛公司门口见面。于是,刘强、谭军、吴永胜到该公司门口隐蔽,刘强对黄某进行指认后,谭军、吴永胜遂上前对黄某进行殴打。随后,三人骑车逃离现场。经鉴定,黄某伤势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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