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前不久,黎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涉嫌非法转让土地的被告吴某某,当庭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处罚金25000元,追缴其非法所得182075元。
吴某某利用担任黎平县德凤镇民胜村七组村民小组长的身份,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11月多次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和自己的承包土地达13722.25平方米,折合20.583亩,获利182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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