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山警方在县城案件易发路段蹲点守候时,发现一青年男子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盘查,见该男子回答问题时,漏洞百出,民警把该男子带到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经讯问,嫌疑人刘某某(男,21岁,锦屏县铜鼓镇火冲村五组村村民)供认,今年 8月29日22时许,在雷山县丹江镇桂花街人行道上抢夺周某某女式针织手提包一个,包内有手机、现金、存折等物品,价值一千余元的案件和10月8日15时30分,在丹江镇“老铁桥一锅香餐馆”抢夺郭某某手提包一个,包内有手机、现金、存折等物品,价值一千余元的犯罪事实。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刑拘,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吴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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