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19时,黄飘乡党政办干部(哈龙村驻村干部)潘兴华同志在为旱灾群众送水过程中,因送水车辆失控,因公殉职。
潘兴华同志,1958年8月出生,1984年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该同志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荣立“三等功”一次,在黄飘乡工作期间,深入基层,工作踏实,吃苦耐劳,深受群众的好评。
黄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善后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