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义网消息 日前,一名为筹集毒资而疯狂盗窃国家机关办公电脑的“瘾君子”被锦屏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并被从重处罚,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龙某生系贵州省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村民,今年26岁,2006年曾因吸毒在广东深圳被送龙华劳教所劳教两年,2010年7月又因吸毒和盗窃被凯里市公安局行政拘留20天。2011年4月,屡教不改的被告人龙某生为了找钱吸毒,与他人相互邀约,到锦屏县城伺机盗窃国家机关单位办公电脑。并采用撬锁踢门等方法分别于4月3日晚、4月7日晚、4月18日晚、4月20日晚窜到锦屏县水利局办公楼、三江镇飞山社区办公室、县农业局办公室、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办公室,盗得上述单位办公电脑共11台,价值达20,248元。被告人龙某生将盗得的电脑全部带到敦寨镇龙池等地销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吸食毒品。被盗电脑已被公安机关追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龙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64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将其向锦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被告人龙某生具有一个月内多次盗窃,严重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盗窃所得主要用于吸毒等违法活动的情节,建议对其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法庭当庭宣判被告龙某生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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