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锦屏警方“清网行动”频传捷报,两天内取得了3名逃犯自首到案的战绩。
据悉,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以来,锦屏县警方把敦促、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作为是“清网行动”的重要一环,采取领导包片,民警包村(社区)对在逃人员家属、亲友进行法律宣传、思想动员的方法开展工作,通过与在逃人员家属、亲友的共同努力,一批在逃人员纷纷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997年6月劫持一女子到其家中实施强奸,潜逃14年之久的网上逃人员肖某某(男,45岁,家住锦屏县三江镇步行街社区),于7月27日,到锦屏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紧接着,2011年2月8日,参与他人到锦屏县新化乡新化所村持刀砍伤他人的犯罪嫌疑人龙某某(男,苗族,初中文化,29岁,锦屏县敦寨镇亮司一村五组人)、2011年6月6日在厦门市湖里区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网上在逃人员刘某某(男,16岁,锦屏县平秋镇石引村一组人),分别于7月28日到锦屏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截至7月28日止,锦屏警方在开展“清网行动”中已抓获各类在逃人员47名,其中投案自首6人,占抓获在逃人员数的12.7﹪。(刘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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