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黎平一村民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拘留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1-07-28 08:47:3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2011年7月19日,黎平县乌潮村堂烁上寨一村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不慎引起火灾,造成全村26户115人受灾。日前,黎平消防大队对嫌疑人依法实施拘留。

    乌潮村堂烁上寨位于黎平县平寨乡,距离县政府约110公里,距离乡政府有13.5公里,且有2.5公里的山路尚未通车,是全县唯一一个不通公路的村寨。2011年7月19日,该村寨一村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不慎引起火灾,造成全村26户115人受灾。火灾发生后,经消防大队火调人员调查取证,确认火灾原因系村民姜文杰安排小孩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房顶的木皮,由于扑救不及时,导致火势蔓延迅速,最终造成26户115人受灾。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姜文杰涉嫌失火罪。消防执法人员在查明火因及核定财产损失后,于2011年7月23日向县公安局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和立案报告书,并于当日将涉嫌失火罪的姜文杰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黎平县看守所,正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该村民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拘留,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同时也给村民在防火安全上敲响了警钟。(张正特)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浪漫刺激杉木河激爽消夏避暑天
下一篇:著名音乐家浮克、肖白、阿幼朵到从江采风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