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9日,黎平县乌潮村堂烁上寨一村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不慎引起火灾,造成全村26户115人受灾。日前,黎平消防大队对嫌疑人依法实施拘留。
乌潮村堂烁上寨位于黎平县平寨乡,距离县政府约110公里,距离乡政府有13.5公里,且有2.5公里的山路尚未通车,是全县唯一一个不通公路的村寨。2011年7月19日,该村寨一村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不慎引起火灾,造成全村26户115人受灾。火灾发生后,经消防大队火调人员调查取证,确认火灾原因系村民姜文杰安排小孩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房顶的木皮,由于扑救不及时,导致火势蔓延迅速,最终造成26户115人受灾。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姜文杰涉嫌失火罪。消防执法人员在查明火因及核定财产损失后,于2011年7月23日向县公安局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和立案报告书,并于当日将涉嫌失火罪的姜文杰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黎平县看守所,正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该村民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拘留,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同时也给村民在防火安全上敲响了警钟。(张正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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