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新闻网消息 7日,施秉县一男子龙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期1年,同时禁止饮酒1年。
经审理,去年9月11日下午,龙某酒后持火药枪到双井镇街上某酒家闹事,并用该枪(无火药)指着一名男子头部进行人身威胁,随即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制止。
经审查,龙某有酗酒闹事的习性。法院遂依法作出对其饮酒的行为予以禁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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