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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乘客两地下车的士驾驶员按两趟收费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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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6-07 08:47:22  来源:金黔在线  

 

    据金黔在线 凯里三位乘客在打出租车时,分别在两个地点下车。由于事先没有说清楚下车地点,出租车驾驶员舒先生便要求按两趟计费,后遭投诉。近日,记者采访了凯里市客管局副局长文兴武,他表示,乘坐出租车有“讲究”,乘客和驾驶员都要注意规范司、乘行为。

  两地下车

  两次计费

  舒先生说,5月20日晚9时左右,他开车经过262现代花园门口时,一位30多岁的女子带着两个男孩上了他的车。

  起初,该女子说去凯里酒厂附近。几分钟后,目的地到达,但却只有一个男孩下车。

  舒先生没有说什么,依旧继续前行。到黔东南州财校时,便将车停下。

  “你们是在这下车么?”舒先生问。

  “不是,我们到凯里九小。”女士答。

  “那算两趟,要多付钱。”舒先生说。

  乘车女士觉得不合理,带着孩子下车了,临走时表示“要去投诉”。

  不久,舒先生就收到了客管局的处理通知,该局对舒先生作了扣服务质量分的处罚,但因其未在处理意见上签字,此事悬而未决。

  “这种情况,客管部门内部工作人员的说法也不一致。有的说不该以两趟算钱,有的则认为算两趟是正确的,我又不晓得听谁的好。”舒先生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舒先生遇到的情况,在凯里十分普遍,为此,还经常有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

  客管局:

  需说清目的地

  6月3日,记者赶到凯里市客管局进行了采访。

  该局副局长文兴武说,出租车收费,都是以合同(口头约定)和上车计价方式来约束。乘客打出租车,在法律上属于一种合同行为。若乘客在上车前告知驾驶员要到两个地点,而驾驶员同意其上车的,这样就算一次合同,应按计费表一次性计费显示的金额付费;如果乘客最初只说到一个目的地,抵达后才说出下一地点,则视为更改合同,必须重新计费。

  “乘坐出租车有讲究:对于驾驶员来说,首先要询问乘客的去处,乘客说清目的地后须打表行驶;而乘客,也要说清楚去处,这样,可避免发生不愉快。”文兴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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