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阳时讯消息 凯里市公安局原副政委兼交警大队大队长龙丽娟贪污一案,经遵义市汇川区法院一审判决:龙丽娟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龙丽娟原系凯里市公安局副政委兼交警大队大队长。2010年1月21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3日被逮捕。经省检察院指定,该案由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案发后,龙丽娟家属退还赃款4万元。
汇川区法院审理后,认定了龙丽娟贪污派出所公款13.8万余元的事实。4月28日,法院一审判处龙丽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未退缴的9.8万元赃款继续追缴。
5月6日,龙丽娟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田晓波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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