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黎平县消防部门在清明节期间夜间消防监督检查结果,该县城内皇家1号娱乐会所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消防部门严厉处罚,并查封停业。
黎平县皇家1号娱乐会所,面积达1600平方米,属公共娱乐场所,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就擅自营业,严重的影响了消防安全管理,违反了《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法律规定。为消除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对皇家1号娱乐会所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取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予以黎平县皇家1号娱乐会所处30000元处罚,并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消防法》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同时积极引导该场所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尽快恢复正常营业。
通过此次高额度查处罚款,有效震慑了的其它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为和谐黎平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杨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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