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晚21时,三穗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三穗县城陆寨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已逃逸。副大队长石坚带领民警出警通过细致分析仅用1 小时45分钟时间,迅速破获该肇事逃逸案。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维护法律尊严。
3月17日晚20时许,交通肇事者韦某驾驶一辆牌号为贵H86691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凯里方向往三穗县城方向行驶,行至沪瑞线1797KM+50M处及陆寨(小地名)路段时将路上行人杨某撞到在地,肇事者韦某撞伤人后,不但不积极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反而将伤者带到6公里之外的云盘收费站处(沪瑞线1801KM+900M处)将其强行拖拽下车,抛弃在路边后离开。离开后肇事者在颇洞(小地名)处掉头后返回三穗县城,立即将车辆损坏的前保险杠进行更换,后驾车准备返回其家中。21时45分,途径事故现场时被正在勘察现场的副大队长石坚拦下进行检查,凭着多年处理事故经验和职业的敏感性,通过对车辆认真细致的检查,石副大队长果断将该车列为肇事嫌疑车辆,并将驾驶员韦某带回大队进行询问。经过对车辆痕迹检查判定后,交通肇事者韦某对其交通肇事后将伤者抛弃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伤者杨某右侧盆骨骨折,已送往三穗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伤势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唐光新 张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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