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肇事致一死两伤的罗某到三穗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自此,历经6年多因2004年“2.17”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案件成功侦破。
2004年2月17日,罗某(男,汉族,1977年7月8日出生,三穗县八弓镇新寨村中寨组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出租车在县城载杨某、杨某、杨某等三人驶往白茶沟(小地名),于17时30分行驶至两(路口)三(穗)线29KM+880M,将车驶出路外翻车肇事,造成车辆受损及3名乘车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罗某弃车逃逸,杨某于2004年6月27日救治无效死亡,三穗县交警大队经多方对罗某进行搜捕均无所获。此后6年多时间罗某渺无音讯,受害人家属非常气愤,因丧葬费用等问题多次来大队反映情况。为避免矛盾,大队领导亲自向受害家属保证,该案件不侦破,大队誓不罢休。
凭着为受害家属讨回公道,维护法律尊严的信念。6年多里,大队坚持不懈的前往犯罪嫌疑人罗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并与其周围村民沟通,得到村民支持,表示发现罗某回家一定及时报告,就这样在其家附近编织了一张无形的大网。2011年3月6日,大队事故民警接群众电话举报称罗某已回到家中,接报后,民警立即把这一情况汇报给大队领导。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事故逃逸应急预案,组织民警前往八弓镇新寨村中寨组其家中。可到达后并未发现罗某的踪影,凭着职业的敏感,执行此次任务的民警认定罗某并未离开,于是便耐心的对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同时宣传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动员他们以实际行动与交警部门配合,争取到对罗某的宽大处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罗某家属答应做其思想工作。
2011年3月7日,罗某在其弟弟的陪同下来到三穗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罗天培已被县检察院批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唐光新 张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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