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擅自发行唱片和接商演,羽·泉组合被老东家滚石唱片IMAR音乐娱乐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终审被法院判决违约并赔偿滚石唱片20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羽·泉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遭驳回后,被北京市一中院强制执行了200万赔偿。
羽·泉 (资料图)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11月22日报道 因为擅自发行唱片和接商演,羽·泉组合被老东家滚石唱片IMAR音乐娱乐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终审被法院判决违约并赔偿滚石唱片20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羽·泉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遭驳回后,被北京市一中院强制执行了200万赔偿。
1998年,陈羽凡和胡海泉组成的羽·泉组合与滚石集团公司之一IMAR音乐娱乐有限公司签下8年合约,在与该公司合作期间,羽·泉组合共发行了4张唱片,并被包装跻身于国内一线歌手行列,同时获得一些商品代言机会。2003年底,当年举荐羽·泉进入滚石的音乐人袁涛组建了自己的战国音乐唱片公司,羽·泉也随他离开,但此时他们与老东家的合约并未到期。在IMAR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羽泉不仅擅自发行了唱片,还擅自接洽了商演,因此被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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