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杨洪文 记者 刘仙)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校园安全,镇远县建立了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学校制度,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须与一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园)所辖的村级完小、教学点、民办幼儿园等)接为“对子”,且每月至少到所接对的学校去一次,帮助该学校建立安全保卫制度、排查和治理校(园)内外安全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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