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新闻网消息 黔东南州凯里市一名男子不给付女儿抚养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日前被当地法院移交警方立案侦查。
据介绍,2007年,男子杨某因不抚养与唐某的非婚生女儿,被女儿小红诉至法院。经凯里法院调解:杨某自2007年11月起,须每月28日前支付小红500元抚养费。之后,由于杨某未按时履行,小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8年2月27日,杨某向法院写出《保证书》:如再不兑现承诺,法院可扣其货车拍卖支付。据介绍,此后,杨某将货车变卖得款15.5万元,并将卖车款转移后再不见踪影。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杨某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为此,凯里法院于今年11月27日,将该案移送凯里公安机关侦查,追究被执行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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