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潘国雄)11月2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自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以来,雷山获得新增中央投资建设资金2.25亿元,涉及教育、卫生、水利、生态、廉租房建设等改善民生的124个项目,受益群众达11.3万人。
为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高质量推进,雷山县采取六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让民生工程造福人民。一是建立项目公示制。要求项目安排后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的名称、来源、资金、项目责任人及实施地点等通过政府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建立项目备案制。项目开工前后15日内填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备案表》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目前该县有113个项目进行了备案;三是建立项目进度报告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每个月向县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一次以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实施项目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追究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五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在纪检、监察、审计、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建立联合督促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投向的检查。六是建立整改机制。截止10月底,下发新增项目实施情况问题整改通知5次16份,下发督查通报5期,对整改不力的6个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通过强有力的督查,截止10月底,该县新增中央投资到位资金1.44亿元,完成投资8404.5万元,项目完成83个,余下41个项目均属于第四批中央新增项目和2010中央预算内投资正在紧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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